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教学教务科工作职责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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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    教学教务科是学校对教学、教务工作进行行政管理的职能部门,主要负责学校教学工作的统筹规划、组织实施、综合协调和指导检查。教研室在教务科指导下,组织教学活动和教学研究。


第一条  中专部工作职责

(一)教学工作职责

1、主要职责范围

中专教学的专业建设和课程建设、教学计划管理、教学环节组织与管理、组织与教学研究有关的活动。

2、教学工作具体职责

(1)根据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、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,为学校提供专业设置的方案,并适时进行专业调整。

(2)拟定有关专业调整、教学大纲制定工作的规章制度,组织教学大纲、计划的制定和修订工作。

(3)组织、检查教学大纲的实施,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。

(4)组织教师进修、培训工作。

3、教学研究工作具体职责

(1)组织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,及时调查了解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,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组织撰写教学研究论文。

(2)组织教学成果、教学论文的申报。

(3)组织本校教学研究人员参加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国家体育总局组织的各种教学研究活动。

(二)教务工作职责

1、主要职责范围

教学过程的组织、运行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教学效果的检查和研究。

2、教务工作具体职责

(1)加强对教务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的管理,拟定有关教务管理规章制度。

(2)负责组织、编制学年度教学校历,制定教室使用计划,进行日常课程、教室的调度。

(3)负责中专招生计划编制和、报送工作中专新生录取备案、数据审核、日常学籍管理、学籍毕业申报、学生证管理。负责中专插班学生借读手续的办理。

(4)负责期中、期末各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和发放。

(5)负责编排、组织中专部学生的期中、期末考试和缓考、补考。

(6)协助班主任检查、管理学生课堂考勤工作。

(7)审查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、数据审核、毕业证书发放。

(8)组织高考报名工作。

(9)办理学籍证明、借读学生、出国留学学生成绩证明。

(10)根据教学计划要求,组织教材征订、发放。做好书库管理和书款结算。

(11)根据学生学年成绩和日常表现,严格执行升、留级制度

(三)教学质量工作职责

1、主要职责范围

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管理、教师工作量核查与统计。

2、教学质量工作具体职责

(1)根据教学发展规划和教育改革需要,建立、调整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,拟定教学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。

(2)负责组建学校教学督导组,聘请督导专家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督察,以及开展各种教学督导工作,定期听取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(3)负责组织对教研室整体教学状况进行定期督导、检查和评估,适时为学校提出教学改革基本依据和方案。

(4)对教师教学事故进行核查,并逐级上报。

(5)负责核查教师承担教学工作情况。


第二条  初中部工作职责

(一)教学工作职责

1、主要职责范围

初中教学的课程建设、教学计划管理、教学环节组织与管理、组织与教学研究、教师培训有关的活动。

2、教学工作具体职责

(1)根据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的工作要求、学校的事业发展规划,为学校提供课程设置和课程时数的方案,并适时进行调整。

(2)拟定有关教学计划制定工作的规章制度,组织教学大纲的制定和修订工作。

(3)配合上级主管教育部门,组织、检查教学大纲的实施,监督教学计划的执行。

(4)组织教师进修、培训工作。

3、教学研究工作具体职责

(1)根据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要求,组织教研室的教学研究活动,及时调查了解教学研究活动的情况,总结交流教学经验,组织撰写教学研究论文。

(2)组织教学成果、教学论文的申报。

(3)组织本校教学研究人员参加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国家体育总局、海淀区教委组织的各种教学研究活动。

(二)教务工作职责

1、主要职责范围

教学过程的组织、运行管理、学籍管理、教学效果的检查和研究。

2、教务工作具体职责

(1)加强对教务工作科学化、规范化的管理,拟定有关教务管理规章制度。

(2)根据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要求,负责组织、编制学年度教学校历,制定教室使用计划,进行日常课程、教室的调度。

(3)负责初中新生借读手续的办理、学籍电子注册、日常学籍管理。

(4)负责期中、期末各课程考试试卷的印刷和发放。

(5)负责编排、组织初中部学生的期中、期末考试和缓考、补考。

(6)协助班主任检查、管理学生课堂考勤工作。

(7)审查毕业班学生的毕业资格、数据审核、毕业证书发放。

(8)组织中考考试、报名工作。

(9)办理借读学生成绩证明。

(10)根据教学计划要求,组织教材征订、发放。做好书库管理和书款结算。

(三)教学质量工作职责

1、主要职责范围

协助上级主管教育部门做好教学质量的评估与管理、教师工作量核查与统计。

2、教学质量工作具体职责

(1)根据上级主管教育部门的要求,建立、调整和完善教学质量评估体系,拟定教学质量管理各项规章制度。

(2)配合上级主管教育部门进行教学督导检查。

(3)组建学校教学督导组,聘请督导专家对教师课堂教学质量进行督察,以及开展各种教学督导工作,定期听取教学督导员对教学工作的意见和建议。

(3)负责组织对教研室整体教学状况进行定期督导、检查和评估,适时为学校提出教学改革基本依据和方案。

(4)对教师教学事故进行核查,并逐级上报。

(5)负责核查教师承担教学工作情况。


第三条  本科阶段工作职责

(一)负责本科现役运动员学籍跟踪、补课。

(二)本科现役优秀运动员研究生推免工作。


第四条  日常科室工作职责

(一)与国家体育总局、北京市教育委员会、北京市中招办、海淀区教育委员会、海淀区考试中心等上级主管部门的协调工作。

(二)上级文件的收转、传达,本科室文件的起草、上报,上级、学校审批文件的存档。

(三)教学相关档案管理。

(四)协助竞赛训练科办理学生试训、转正、退队、毕业、退学手续。


 

 

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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